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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济源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来源:济源市教育网  发布日期:2013-10-28   浏览:  次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的补充规定

2013-10-25 8:43:00 文章来源:济源教育网


济教[2013]224号
  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以及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真正堵塞管理漏洞,压缩“三公”经费,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经研究,特制订补充规定如下:
  一、严格厉行节约
  1.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削减不合理开支,确保201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2年减少10%以上。
  2.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公务活动必须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并形成主动用卡、自觉用卡的良好习惯,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一事一结,一事一报,严禁签单挂账、合并结账。
  3.大宗物品购置实行集中采购,由办公室、财审科、廉政监督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单次费用在200元以下的,要填写《物品采购单》,经办公室同意后,原则上使用公务卡结算,凭《物品采购单》、购物小票及发票报销。单次费用在200元以上的,需经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领导批准,使用公务卡结算,凭《物品采购单》、购物小票及发票报销。未经批准自行采购的,不得进行审核。
  4.实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研究制度。凡超过1万元的支出,需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后方可组织实施。主办科室要提前一周向财审科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列出详细预算,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财审科,由财审科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班子会议研究。主要领导根据集体研究的意见在审批单上签批。
  5.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和通用资产配置标准,严禁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和配备办公用品。
  6.规范专项业务加班补助,压缩发放范围,市管干部一律不领取专项业务加班补助。
  7.深入推行无纸化办公,一般性公文原则上在教育网上发布。凡涉及征求意见的文稿,一般通过邮箱发送,反馈的意见也通过邮箱传输,原则上不再印制纸质文稿。
  8.加快供暖、供水和照明设施改造步伐,减少热源、水、电的损耗。水、电、暖、通讯等费用当月在机关党务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
  9.加强财务审核。科室指定报账员报账,报账员要熟知相关业务办理程序及要求,对本科室报销的票据进行初审。科室负责人是业务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对事项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财务审核时,侧重审核事项与预算的项目、标准、时间是否一致,有没有超标准、添事项、报销与本事项无关的费用,大项支出是否符合财务要求、是否经班子会议研究,廉政监督小组是否参与监督。
  10.加强大型会议(活动)的管理,凡未列入年初预算的会议和活动不得承办,超过预算的部分不予报销。
  11.压缩报刊征订费用。除党报党刊外,原则上每个办公室只征订一种专业报刊或杂志。
  二、严格公车管理
  1.加强燃油管理。在执行公务用车市区燃油总量控制的基础上,规范燃油标号,所有公务用车一律使用93号无铅汽油。
  2.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严格落实公务用车集中封存制度。确需使用公务用车的,要填写节假日公车使用审批单,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在局机关电子屏予以公示。
  3.凡同一事项涉及多人同时参加的公务活动,实行集体乘车。
  4.车辆维修坚持实行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公示。车辆维修和保养前,司机要填写《车辆维修单》(注明故障部位、修理要求、需购置的用品、预计费用等),由办公室车辆维修小组核实、询价、提出修理意见并在定点单位实施维修。维修后原则上凭公务卡进行结算。
  5.完善公车台账,每月将燃油费、路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予以公示。
  三、严格公务接待
  1.局机关工作人员下乡原则上做到同城不吃饭。如确需用餐的,要主动到学校食堂用工作餐,不到营业性餐厅。
  2.公务接待不安排酒水和香烟。禁止赠送土特产和礼品。
  3.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一单一票一结算”制度。“一单”指《公务接待审批单》,“一票”指餐费发票(含公务卡结算小票),“一结算”指每笔接待要单独结算。
  4.落实定点接待。市内单位来客,一律在机关公务灶就餐。市外客人确需到营业性餐馆就餐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在定点单位。捆绑结算或一单多餐的,不予审核。
  5.所有公务接待(含专项活动中的公务接待)由办公室、财审科和廉政监督小组统一安排。主办科室自行安排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6.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公务卡结算。
  四、严格出差出境
  1.公务出差实行事前审批。省内会议(出差)由分管领导和分管财务的领导签批意见,省外会议(出差)及乘坐飞机需经主要领导批准。
  2.规范外出考察。确需外出考察的,主办科室需事前拟定考察方案(主要包括考察主题、地点、参加人员范围、经费来源及支出预算、往返时间、交通工具、安全预案等),经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和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参加对象超过10人的,要事前提交局班子会议研究。考察结束后,考察团成员要向局班子提交考察报告,并在机关大会上作考察成果汇报。外出考察期间,不得到旅游景点参观。
  3.因公出国(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外事有关规定严格审批。
  4.差旅过程中乘坐出租车的费用不列入报销范围。
  五、严格工作纪律
  1.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做到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外出报告。上班期间,不到用餐时间,不得到机关食堂就餐。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不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禁止公职人员到高档娱乐场所消费。
  3.严格请销假制度。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出差或休假,实行请示、报告制度。局主要领导出差或休假,由局办公室将主要领导外出时间、地点以及代为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名单按规定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其他局领导出差或休假,应由本人在事前书面向主要领导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将到达驻地和联系方式等告知局办公室。科室负责人出差或休假,事前应向分管领导汇报,报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备案。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或休假,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
  4.全体机关人员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5.未经人事政工科和局主要领导批准,任何科室不得私自借用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到机关协助工作。
  6.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严格执行周三“无会日”制度。未经主要领导同意,各科室不得私自通知基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集体参加相关活动。未经批准,各科室不得私自开展评比表彰活动。
  六、严格责任追究
  1.开展明查暗访。由纪检监察室牵头,抽调督导室、人事政工科、办公室、机关党委相关人员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小组,每周至少对机关和基层单位执行工作纪律情况开展一次明查暗访。检查结果及时通报。
  2.加强内部审计。采取随机抽签方式,每学期至少对10所学校进行内部审计。审计结果定期公开。
  3.畅通监督渠道。举报电话为:6614816、6613189。举报邮箱为:jyjyjjcs@126.com.举报信直接寄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正常工作时间,信访接待室负责受理群众来访事宜。
  4.坚决查处查办。坚持做到凡举报必查,凡查必有结果,凡违纪必有追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此规定为准。各市直学校、中心校(含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参照本规定执行。
201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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