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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8   浏览:  次



济源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14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校、市直学校,局二级机构: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豫职改办201444号)和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职称工作的通知》(济人社职称〔2014〕2号)精神,现将我市中小学2014年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符合《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豫人社职称201411号规定的条件。

二、推荐指标

2014年全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计划指标为179,晋升高级职称计划指标为102,具体名额附后。

三、推荐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遵循“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做到“五公开”。即:

职称政策公开:要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新的职称政策文件,并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通过校园网和单位公示公告栏公开张贴。

申报数额公开:推荐指标数额要在校园网和单位公示公告栏公开。

推荐办法公开:要以《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和《济源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高级职称推荐办法(试行)》为基本依据,广泛征求全体教师的意见,充分讨论,制定出本单位的具体推荐办法,并将推荐办法通过校园网和单位公示公告栏公开。

申报人业绩条件公开: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要在单位统一公开展示,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一律不得上报。同时要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量化赋分。

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截止接收材料时间。所有业绩材料在单位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推荐结果公开:最终推荐结果要通过校园网及单位公示公告栏公开公示。

各单位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公开展示、公示的时间不得少于一周。要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督部门以及社会各届的监督。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有关人员申报问题

为了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顺利衔接,2014年,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人员直接按照新的职称体系、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申报评审,原取得小学教师职称的人员,不需转评可以直接按照新的职称体系进行申报,在不同学段教学岗位的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合并计算,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现岗位一致。

由于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跨学科领域的特殊性,专职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的教师可以选择与自己工作相近的学科进行申报,《评审表》、《评审简表》中“现从事专业”一项填写为“综合实践活动”,其所取得的“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予以认可,但“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的内容必须与所申报学科相关。

因小学教师工作的特殊性,除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特殊专业外,取得其他专业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的小学教师可以不再转评直接申报高一级任职资格,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申报专业一致。

(二)关于讲课答辩问题

按照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2014年申报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人员全面开展讲课答辩,高级讲课答辩工作按照《河南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进行。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也应进行讲课答辩。

(三)关于学历认证和论文检索

学历认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认证,也可通过有关学历认证代理机构认证并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受理范围、所需材料及受理机构地址等详细信息可登陆“济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办事大厅”“专业技术人员”板块“学历认证受理须知”查询。

  论文检索可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也可以在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检索页。合法期刊出版单位可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首页“在线查询”—“新闻机构查询服务”进行检索。

(四)关于支教和农村任教经历证明问题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3年(深山区为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或取得支教合格证方可申报;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有1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方可申报,评聘中级教师职务时已有农村(薄弱)学校任教经历或已完成支教的人员优先。以后将逐步过渡到评定中级及以上职称,只有到农村学校开展交流轮岗或支教后才可聘任相应职务、享受相应工资待遇。(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教师及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可不作要求)。

(五)关于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9月底(2014年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要求6年以上的,应在2008年6月30日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于2008年9月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六)信息录入与资料下载

各单位或个人可从“河南职称网”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录入、打印《评审简表》、资格审查表,有关表格可从“河南职称网”——“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评审表》、《评审简表》及其电子版与业绩材料应相一致。

 五、材料报送

 (一)资格审查材料

1.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资格审查的同时接受申报人《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2.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办法(附单位中高级推荐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情况报告、推荐结果各1份,A4纸规范打印,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农村任教证明(一式2份)或《济源市中小学教师支援农村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申报人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后学历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3份,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

(二)评审材料

1.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单位版或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份(含中、高级)。录入《评审简表》时,注意单位类型需正确选择城市初中、城市高中、农村初中、农村高中或其他教育机构。

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3份,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

4.学历证书。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同时提交人事档案。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1份。

7.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8.《年度考核表》。参加中小学高级职称评审的,提供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6年的,为近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不作为年度考核材料对待。

9.能力和经历材料。能力和经历材料按《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要求提供。

10.业绩成果。业绩材料应一人一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及单位类型(农村学校、城市学校)、姓名、专业、评审类型。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经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文献数据库网站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

11.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情况报告1份,A4纸规范打印。

12.申报人和单位签订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由申报人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份报评委会承办机构,1份留存备案。没有提交《保证书》的材料一律不予接收。

13.申报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三)报送材料时间

材料报送时间为2014年11月27日——29日(具体安排见附表)。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送相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局人事政工科联系。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诚信承诺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须做出诚信承诺,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各类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原件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在《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通过申报人和用人单位双重承诺,增强诚信意识,维护职称工作声誉。

(二)规范申报推荐程序。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做到职称政策、空岗情况、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办法、推荐结果五公开。要成立相应考核推荐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在量化赋分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由所在单位逐级推荐上报。对群众有异议的材料要进行认真复核,增强申报材料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等有关规定,在职称申报、推荐、审核、评审、聘任等环节中实行逐级负责制。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审核、出具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逐级认真填写《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人员,对存在审核把关不严、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超范围评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等违反职称政策规定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要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并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填报虚假材料的;

2.提供假数据、假业绩、假成果、假论文论著、假获奖证明的;

3.伪造学历、资格证书、任职年限等有关证件的。

申报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停止该单位2年职称评聘工作,由有关部门给予单位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是专业技术人员的,在符合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后,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1.未按规定程序组织申报、推荐的;

2.为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擅自扩大评聘范围,为不属于评聘范围的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市区中小学教师农村任教证明审核表

3.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4.2014年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推荐名额计划表

5.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20141110


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本人申报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所提供各种表格、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愿按照职称政策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申报人:


年  月  日


兹保证同志确系本单位职工,所报材料审核属实。如有隐瞒,愿承担相应责任。



省辖市(省直)

主管单位

工作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市区中小学教师农村任教证明审核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最高学 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申报职务


现工作单位





农村

任教

经历

说明



本人

对所

填内

容真

实性

的承






本人签名:




校长签名:

(学 校 盖 章)

年月日



中心校校长签名:

(中心校盖章)

年月日



校长签名:

学 校盖章)

年月日



中心校校长签名:

(中心校盖章)

年月日















注:1、工作简历、农村任教经历说明及承诺由申报人员如实填写。

2、工作单位为市直学校的,中心校意见一栏不填。

3、意见一栏要先签意见,再签名,最后加盖单位公章。

4、本表一式二份,一份装入个人申报档案,一份作为单位资格审查材料备查。

附件3

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

姓名:专业:单位: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类型

序号

项目

申报人

签名

单位审核签名

主管部门审核签名

县市区职称部门审核签名

市、直管县职称部门审核签名

评委会

工作人员

审核签名


1

学历证书







2

任职资格及

聘任证书







3

教师资格证书







4

继续教育证书







类型

序号

项目

申报人签名

单位

审核签名

主管部门

审核签名

评委会

工作人员

审核签名

优质课、

示范课、

观摩课、

讲座






























































荣誉

表彰

技术

称号

























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

































各单位报送材料时间安排表

时间

单位

11月27日

上午

济水一中 北海中学
沁园中学实验中学
特岗子弟

下午

济渎路学校太行路学校
实验幼儿园天坛路幼儿园
特教学校

11月28日

上午

济源一中高级中学
济源四中 济源五中
济源六中

下午

职业技术学校邵原中心校
王屋中心校 下冶中心校
大峪中心校坡头中心校

11月29日

上午

济水中心校沁园中心校
天坛中心校 北海中心校
玉泉中心校

下午

梨林中心校 五龙口中心校
克井中心校 思礼中心校
承留中心校轵城中心校


济源市教育局办公室2014111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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