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天坛路幼儿园 2023年中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办法
发布日期:2023-09-22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钻研教学的积极性,更好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进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推荐,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当年有旷工现象的;
2.在园外从事有偿服务活动者,当年不得申报;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4.违反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5.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6.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7.未经过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的,不得申报;
8.已定性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9.不遵守市教育局人事调动工作要求者,3年内不得申报;
10.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年内不得申报。
二、推荐指标
中级职称指标:2个; 高级职称指标:1个
三、推荐程序
(一)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迎霞
副组长:武艳利
成员:王文娟周观永李元丰李臻
李巧鸽薛娇聂青云乔明艳
2.职称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周观永
成员:李元丰李向利
备注:凡当年晋级者不得参与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二)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天坛路幼儿园中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办法》,并在校园网和园所公示公告栏公布。
(三)个人申报。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和证件在单位统一公开展示,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一律不得上报。
(四)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量化积分,分数高者确定为推荐对象。
(五)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后,向上一级部门报送。
四、职称量化赋分细则
本细则从必备条件积分和学校量化积分两个方面赋分。
(一)必备条件积分(20分)
1.优质课,每次加3分。
任现职期间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优质课中级获市三等奖以上等次,高级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
2.荣誉与表彰,每次加3分(获得下列荣誉或表彰之一)。
中级:
(1)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获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获县级以上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获县级以上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
(2)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农村学校教师获县二等奖以上。
(3)承担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辅导教学(3年以上),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获县一等奖以上。幼儿园教师获幼儿园专业能力三项比赛市二等奖以上,特殊学校教师获特教园丁奖、手语盲文竞赛市二等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县二等奖以上。
(4)受到县级党委和政府表彰;或被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授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表彰,市1次或县2次。
高级:
(1)担任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为市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或本人为市以上优秀班主任。农村学校教师为县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先进班集体或文明班集体。
(2)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获市以上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获市以上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农村学校教师获县以上团委(少先队)表扬。
(3)承担学科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辅导教学(3年以上),作为第一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教育部公布的全国性竞赛或创新实践活动,获得省二等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获市二等奖以上。
(4)基础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效显著,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主持完成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获二等奖以上。农村学校教师主持完成并获县一等奖以上。
(5)受到市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表彰;或被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授予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等。农村学校教师获县级以上表彰。
(6)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表彰,省1次或市2次。
3.教学研究,每次加3分(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中级:
(1)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或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
(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
(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
(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参与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高级:
(1)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劳动教育、学生社团活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以及思政课专职教师主持开展思政实践等活动,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市1次或县2次。农村学校教师主持完成上述相应活动并获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
(2)参编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2万字以上的地方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农村学校教师1万字以上。
(3)参加省级以上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1次以上。农村学校教师参加市级以上1次。
(4)参与完成省教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完成市教科研课题1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农村学校教师参与完成(限前3名)县教科研课题1项。
(二)量化积分(80分)
1.工作年限积分(上限为15分)
(1)任现职工作年限积分:从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任现职年限起,以后每增加一年加0.5分。
(2)教龄:1—15年每满一年计0.2分;15年以上每满一年计0.5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分)。
(3)园龄积分:来本园工作第二年起,每年加0.5分。
2.担任职务积分(上限为5分)
担任园级领导每年加2分,担任中层三年及以上积2分,从第四年开始,每年加1分,担任业务专干或年级组长三年及以上积1.5分,从第四年开始,每年加0.8分,担任教研组长、班主任3年以上的积1分,第四年开始,每多一年加0.5分。
3.任现职以来的荣誉表彰积分(上限为45分)
(1)教学业绩(15分)
获得市级以上教育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荣誉,但不符合前边三大项工作业绩的可根据此规定积分。
①荣誉称号:省级加2分,市级其它加1分。
②优质课:省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市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
③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制作: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2分;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1分;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0.5分。
④辅导奖:个人赛事省级每次加1分,市级每次加0.5分;团体赛事每次加3分。
⑤优秀案例、课件、演讲比赛:省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市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
⑥获得市级及以上其他奖励的每次加0.5分。
(2)学校表彰(20分)
①园模范:每次加2分。
②获得园级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大赛等奖项一等奖的,每次加1分。
③获得园级其他奖励的每次加0.5分。
(3)其它荣誉(10分)
①论文、园所经验交流材料:CN刊物发表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济源教育加1分;获奖论文加0.5分。
②通讯:网站发表的,市级及以上加0.2分;报刊发表的,图片新闻+0.5分,专题报道+1分。合作通讯只加相应等级的一半分。
③积极参与结对园支教活动的,每年加2分。
4.日常工作积分(10分)
近三年个人学期考核总分累加(教师如当月没有考核积分的,按照四类考核的平均分计算),按排名先后顺序折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10分,其余人员依次计分。(如第一名98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5分,那么第一名积分为10分,第二名积分为90除以98乘以10,第三名为85分除以98乘以10。)
5.民主测评积分(5分)
组织全体在编教师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测评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得分最高者计5分,其余人员依次计分。
(三)考勤
本学年考勤实施减分制,一天减0.2分,迟到、早退一次减0.1分。
五、纪律要求
在职称评定中,有采取不正当手段伪造证件、越级上访、告状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年度职称评定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
济源市天坛路幼儿园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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