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幼信息港
天幼公告

天坛路幼儿园2021年中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办法

  发布日期:2021-10-21   浏览:  次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钻研教学的积极性,更好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进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推荐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当年有旷工现象的;

2.在园外从事有偿服务活动者,当年不得申报;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4.违反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5.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6.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7.未经过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的,不得申报;

8.已定性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9.不遵守市教育局人事调动工作要求者,3年内不得申报;

10.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年内不得申报。

二、推荐指标

中级职称指标:2个; 高级职称指标:1个

三、推荐程序

(一)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迎霞

副组长:

员:王文娟 周观永李元丰

王新芳乔明艳 卢玉芳

2.职称工作监督小组

长:周观永

员:李元丰李向利

备注:凡当年晋级者不得参与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二)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天坛路幼儿园中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办法》,并在校园网和园所公示公告栏公布。

(三)个人申报。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和证件在单位统一公开展示,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一律不得上报。

(四)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量化积分,分数高者确定为推荐对象。

(五)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后,向上一级部门报送。

四、职称量化赋分细则

本细则从必备条件积分和学校量化积分两个方面赋分。

(一)必备条件积分(20分)

1.优质课,每次加3分。

任现职期间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

2.荣誉与表彰,每次加3分(获得下列荣誉或表彰之一)。

1)获得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

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申报中级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申报高级需省级1次或市级2次。

3)申报中级需担任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申报高级高级3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申报中级需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申报高级需受到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省级1次或市级2次。

5)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中级限前6名高级前3名),获得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教学研究,每次加3分(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

2)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完成人(中级限前6名高级前3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

(二)量化积分(80分)

1.工作年限积分(上限为15分)

1)任现职工作年限积分:从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任现职年限起,以后每增加一年0.5分。

2)教龄:1—15年每满一年计0.2分;15年以上每满一年计0.5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分)

3)园龄积分:来本园工作第二年起,每年0.5分。

2.担任职务积分(上限为5分)

担任园级领导每年2分,担任中层三年及以上积2分,从第四年开始,每年1分,担任业务专干年级组长三年及以上积1.5分,从第四年开始,每年0.8分,担任教研组长、班主任3年以上的积1分,第四年开始,每多一年加0.5分。

3.任现职以来的荣誉表彰积分(上限为45分)

1)教学业绩(15分)

获得市级以上教育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各项荣誉,但不符合前边三大项工作业绩的可根据此规定积分。

荣誉称号:省级加2分,市级其它加1分

优质课:省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市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

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制作: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2分;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1分;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0.5分。

辅导奖:个人赛事省级每次加1分,市级每次加0.5分;团体赛事每次加3分。

优秀案例、课件、演讲比赛:省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市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

获得市级及以上其他奖励的每次加0.5分。

2)学校表彰(20分)

园模范:每次加2分。

获得园级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大赛等奖项一等奖的,每次加1分。

获得园级其他奖励的每次0.5分。

3)其它荣誉(10分)

论文、园所经验交流材料:CN刊物发表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济源教育加1分;获奖论文加0.5分。

通讯:网站发表的,市级及以上0.2分;报刊发表的,图片新闻+0.5分,专题报道+1分。合作通讯只加相应等级的一半分。

积极参与结对园支教活动的,每年加2分。

4.日常工作积分(10分)

个人学期考核总分累加(教师如当月没有考核积分的,按照四类考核的平均分计算),按排名先后顺序折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10分,其余人员依次计分。如第一名98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5分,那么第一名积分为10分,第二名积分为90除以98乘以10,第三名为85分除以98乘以10。)

5.民主测评积分(5分)

组织全体在编教师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测评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得分最高者计5分,其余人员依次计分。

(三)考勤

本学年考勤实施减分制,一天减0.2分,迟到、早退一次减0.1分。

五、纪律要求

在职称评定中,有采取不正当手段伪造证件、越级上访、告状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年度职称评定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

济源市天坛路幼儿园

202110







济源市天坛路幼儿园 © 版权所有 电话:0391-6918120 信箱:jysttlyey@163.com

地址:济源市天坛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邮编:454650

友情链接: 济源天幼 济源研修茶座  济源之窗 济源教育网 济源网站建设